工作职责

档案馆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2012-05-10浏览量:

1.负责对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专、兼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2.接收保管学校档案中的党政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外市档案、照片档案、出版物档案、做好八类档案的管理、分类,著录、鉴定、统计等工作。

3.编制馆藏档案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各项工作和社会服务。

4.负责对申请鉴(评)定和报奖的科研项目、竣工验收的基建工程、各类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教学评估获奖检查等学校各项活动中应立卷归档的历史记录的检验。

5.开展档案学术研究、积极参加档案协作和学术组织的整体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6.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和责任感。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