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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1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10月11日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关于做好西安地区高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2]95 号)及属地防控要求,自即日起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封闭管理时间:自即日起暂定封闭到10月14日,具体解封时间另行通知。 

2.做好人员管理。各党群行政部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后勤、保卫、学生管理人员等直接接触学生的重点人群原则上按封闭管理的要求执行,教职员工按照组织部、人事处要求,严格执行防疫政策,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做好教职员工、家属、租户、商户等管理。加强西工新苑南门门禁管理,家属及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区。全体教职工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举行线下聚集性活动。 

3.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注意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及网络安全,防止网络干扰。 

4.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校医院做好全员、集中健康监测、校内隔离管控等各类人群核酸检测。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同时,做好秋冬季各类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5.严格门禁管理。封闭管理期间,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保障、物流车辆出入校园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严格执行测温及查验“两码一酸”工作流程。在校师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时,启动“防控指挥群”报备机制。 

6.暂停后续未返校学生返校工作。已在返校途中的学生,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安置及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7.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确保物资储备充足,隔离场所保 持启动状态。保障校内水电、住宿、饮食、就医、网络、洗 浴等服务正常运行,确保后勤服务质量,坚决制止乱涨价和变相涨价行为,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和价格稳定。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有序开放,保障好学生的学习和日常活动。总务部门按要求做好公共区域和学生宿舍的通风消杀。两校区往返通勤车辆按需运行。 

8.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教职员工的思想引导工作。正面解读、宣传政策,畅通问题反映与反馈渠道,高度重视舆情引导,第一时间回应师生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坚决防止 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9.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教学科研单位书记、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根据实际情况 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在岗履行工作职责。 

10.全校各单位务必做好值班值守,同时结合部门职责,系统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