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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及规范各类人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1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近日西安市疫情形势日趋严重,校园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根据10月20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继续保持封闭管理。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规范各类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管理归口,做好各类人员管理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国际学院做好所属学生管理;人事处负责做好教职员工管理,并牵头做好各单位临聘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管理;总务处及离退休处分别负责学校家属区人员和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资产公司要进一步细化校内外所属商户、租户等人员的管理;核科学研究院负责对接西北核安全中心并加强其所属在校内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台账,准确掌握人员状态信息,做好各类人员的教育引导并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学工部,研工部、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等部门做好学生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安保人员、医护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原则上不得在校外活动。

2.严控疫情传播,减少人员流动。管理教辅岗位人员尽量减少流动,根据工作实际可安排居家线上办公,确需入校工作的要严格落实家庭-学校“两点一线”要求。在校工作期间原则上必须在所属工作区域内活动,避免跨区域流动。专职教师根据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安排居家开展线上教学和其他工作,无特殊事由不得进入校区。值班人员根据值班安排在岗值班。

3.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出入校管理。封闭管理期间,师生及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实行一体化管理,原则上不得随意出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启动归口管理审批报备程序(防控工作指挥群)。学工部、研工部、国际学院严格落实学生外出审批程序并进一步细化学生返校审批等工作;人事处做好确需入校办公教职工的审批报备工作;本科生院、科研院落实所属紧急业务需出入校园人员审批报备工作;总务处负责生活物资保障、应急维修等人员出入的审批报备。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非学校人员入校的,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在疫情防控指挥群报备。(联系人:梁伟樯)

4.严防疫情输入,做好门禁管理。学校封闭管理期间,要严格校门门禁管控措施,所有经审批报备过的人员、车辆均要例行检查并符合要求后才能进入校园相关区域,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加强西工新苑南门门禁管理,需入校办公人员凭疫情防控工作证出入,教职工家属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校区。

5.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管控要求。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持续落实晨午检制度,按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自觉参与核酸检测,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备。

特此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