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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西安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期间做好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浏览量:

关于西安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期间

做好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西安市临时性管控措施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近期高校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通知》相关要求,结合75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通知如下。

1.学校未央、金花两校区自760时起实行封闭管理,为期7天。两校区积极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等工作,封闭管理解除时间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封闭管理期间,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2.学校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安排组织期末考试,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考试时间,考试期间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确保不因考试出现疫情蔓延。完成本学期全部教学计划的师生可按照有关防疫规定离校。

3.各部门做好人员管理。教职员工按照人事处要求,严格执行防疫政策,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学生放假前非必要不离校,放假离校的学生开学前原则上不返回学校。

4.学校相关部门可按照原定安排,继续组织毕业生就业派遣离校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5.严格门禁管理,严防疫情输入。封闭管理期间,非学校人员不得入校。保障、物流车辆出入校园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并进行全面消杀,司乘人员严格查验两码一酸。严禁外卖进入校园。倡导师生近期不要进行网购等活动。在校师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启动防控指挥群报备机制。

6.各部门疫情防控联络员应继续立足本职,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建立完善教职工台账,全面掌握教职工健康、核酸检测、隔离等相关信息,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及时统计上报各项数据,做好各项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7.各党群行政部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教学科研单位书记、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要在岗履行工作职责,学校两校区往返通勤车辆按需运行。

8.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岗位职责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按照分工夯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突击战、阻击战。

9.以上措施如有调整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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