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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2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教育部和委厅相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学校2022 年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救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治责任

2022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和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救灾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监督检查、应急演练和灾情信息报告等制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扎实做好本年度灾害防御、处置和灾后恢复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

认真贯彻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救灾工作的统筹部署,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机构作用,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在灾害应对、应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协同一致,形成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最大合力。

三、聚焦重点领域,夯实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础

一是抓隐患排查。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 “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有关单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水域、排水设施和学校周边自然环境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开展学校防汛备汛隐患排查,及时疏通排水管道、校内河道,切实消除校园内涝隐患。

二是抓校舍安全。要将保障校舍安全,作为提升学校防震减灾能力的基础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 号)要求,突出抓好不安全校舍、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的排查、鉴定和维修加固,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未达抗震要求校舍的鉴定、加固工作。对新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标准,确保新建校舍全部符合抗震设防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对其他用途建筑改建、改用为学校校舍的房屋要抓紧排查,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要按相关标准进行加固,切实提升学校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三是抓预案编修。要充分认识预案在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科学有效组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深入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得失,按照实用管用原则,全面评估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做到“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要在常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极端灾害应对预案或工作方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健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妥善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应急准备,及时储备更新各类防汛应急物资装备,提前制定师生紧急疏散转移方案和灾害发生时的教学计划、考试安排,灾害发生后的受损校舍检查、受伤师生救治和复课工作方案等,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四、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学校防灾减灾救灾防线

2022 5 12 日是我国第 14 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 “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 7 日至 13 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相关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形式,持续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要将日常教育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通过课堂教学、参观考察、体验操作和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依托科技场馆、灾害遗址公园、城市森林公园、应急培训演练和教育实践基地、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等校外资源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等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科普场馆等各类平台,面向师生开发推送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

五、严肃值班纪律,积极稳妥应对重大灾害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保障准备。要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将传统手段和现代技术相结合,多途径、全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遭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可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和上学时间,必要时果断停课。要把师生转移避险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的核心工作,一旦发生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转移,全力做好受伤师生救治、转移师生安置、灾害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稳定办。

全校各单位要将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 5 16日前、11 10日前报送学校稳定办,其他重大灾情险情应对处置情况另行专题报送。

联系人:梁伟樯,邮箱:25868059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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