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3月31日全校处级干部及正高职人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
各单位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督办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办〔2009〕20号)有关要求进行自查,自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有完整的公文接收、阅办程序和相关制度;
2.是否认真执行公文管理制度,履行公文的阅读、签字及传达程序;
3.本单位收文、办文负责人是否明确。
二、自查情况上报
各单位请将自查情况填入公文管理工作自查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12日下班前交至党办校办秘书科(未央校区行政楼207室)。
各单位收文及办文负责人如有变化可填写收文、办文负责人登记表连同自查汇总表一并报秘书科。
三、公文管理检查指导
1.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文管理及阅办情况进行摸底和抽查;
2.办公室将在年底开展公文清退工作,将各单位本年度所收公文连同公文阅办单一并回收,并进行核对和检查。各单位公文管理情况将作为年终部门(单位)综合管理考核的评分依据之一;
3.办公室将对公文管理规范,流转高效顺畅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4.办公室将针对各单位自查及办公室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各单位公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提高公文管理规范化水平。
联系人:张亲脑 电话:86173117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