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

军工单位七类人员安全保密管理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2013-07-04浏览量:

第一类、在职在岗人员(担任相当职务和涉密岗位工作正式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保密审查,在岗期间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明确安全保密职责,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进行安全保密提醒,控制知悉国家秘密范围,限制因私涉外活动,监督检查安全保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要将安全保密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一般涉密人员每半年要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保密工作情况。
  
第二类、挂职返聘借调人员(在涉密岗位挂职返聘借调人员):挂职返聘借调期间参照在职在岗人员管理,挂职、返聘、借调结束后,向挂职、返聘、借调单位全部移交挂职、返聘、借调期间留存的涉密载体,签订保密协议,不再从事涉密岗位的,按挂职、返聘、借调期间涉密人员等级实行脱密期管理。

第三类、学习实习人员(在军工单位学位学习和专一业实习人员):学习实习期间纳入在职在岗人员管理,提出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严格限制涉密范匝和活动区域,学习实习结束后,向单位全部移交学习实习期间留存的涉密载体,签订保密协议。
  
第四类、外协外包人员(涉及外协外包涉密业务的外单位人员):对外选择外协外包单位要审查保密资格,与外协外包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外协外包涉密业务的有关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进行安全保密培训,严格限制涉密范围和活动区域;完成外协外包任务的涉密人员要全部移交个人留存的涉密载体,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五类、离岗离职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涉密岗位的人员):离岗离职之前,全部移交个人在职在岗期间留存的涉密载体,签订保密协议;离岗离职之后,禁止从事与原来涉密岗位相同的涉密业务活动;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内不得到有境外背景的机构工作,不得因私出境。
   
第六类、离休退休人员(因年龄或其他原因由涉密岗位退下来休息的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之前,要向单位全部移交在职期间个人留存的涉密载体,签订保密承诺书;离退休之后,未经原单位批准,不得从事与原来涉密岗位相同的涉密业务;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内不得到有境外背景的机构工作,严格限制因私出境。
   
第七类、工勤服务人员(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涉密信息、的内勤安保服务等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保密培训,在岗期间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提出安全保密管理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和知密范围,禁止私自单独出入涉密场所,因故离开服务单位要签订保密协议。

凡未按上述措施管理,存在严重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纪对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