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西安工业大学总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5浏览量:

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学校的稳定安全大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总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

一、学期内值班安排

1.学校在党办、校办设总值班室(行政楼202室),总值班室电话:86173015。值班时间当日8:30至次日8:30。

2.学期期间,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值班工作的要求,学校安排校领导在岗带班、处级干部(机关处室)在岗值班、总值班室、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总务处、各学院在岗值班的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值班时间当日8:30至次日8:30。党办校办负责统筹安排全校的值班,并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上述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每天安排1-2人轮流进行值班。

3.值班期间工作事项:总值班室负责值班期间的来客接待、电话接听与处理;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等日常事务;对电话请示、报告、通知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意见迅速办理,将办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文件、简报及其它材料,要及时报送,由办公室相关科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其他参与值班的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安排好各自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安全工作大局。

二、假期值班安排

1.节假日值班是指寒假、暑假以及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2.寒、暑假值班期间党办、校办全体人员每天安排1人轮流在总值班室值班,学校其他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各自值班并报党办、校办总值班室备案。其余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党办校办全体人员按照正常工作日值班顺序依次轮流值班,每班安排1名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当日8:30—次日8:30,值班地点设在未央校区总值班室。

3.寒暑假期间值班事项

处理公文。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公文。需要立即处理的公文要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按照公文办理程序及时办理。暂不需要在值班期间处理的公文可由值班人员保管,上班后转交相关工作人员。

收发报刊、信函。值班人员应每天到收发室领取校领导及党办、校办的报刊和信函,整理后发放至指定地点。

接听电话,处理信息。按照学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搜集整理校内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处理值班期间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寒暑假值班期间,学校党委和行政用章仍由秘书科负责保管。秘书科要提前做好用印时间安排,并通知各单位。特殊情况用印由用印单位和秘书科负责人直接联系。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并注意工作上的衔接。

4.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人员汇报,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禁止在值班期间将闲杂人员带入办公室,不得将领导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随意告诉他人,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