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2016-01-19 10:01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西安工业大学章程》和《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15年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依托各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与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情况

为建立健全学校学术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35号令)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陕教技〔2014〕2号),学校于2014年11月组织制定了《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并经省教育厅核准公开发布,对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规则、职责权限、运行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章程》的制定标志着我校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及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委员推选工作,并于2015年4月底召开西安工业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进一步加强了学术组织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教授治学,为科学合理地开展学术评价、审议和决策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学术委员会的构成

根据《章程》的规定和我校学科分布与学院设置情况,结合学科发展、教学工作等实际,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定为25名,包括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委员19人,列席委员2人。名额分配方式为:

(1)学校负责学科建设、教学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的3名校级领导为当然委员;

(2)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等与校学术委员会职责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当然委员;

(3)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博士职称学科的学院2个名额;其他院(部)1个名额。按照《章程》规定,各院(部)拟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各院(部)根据当选条件,以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和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我校学术委员会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主要职责为协助学术委员会主任确定会议议题,组织召开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相关文件,处理学术委员会的其他日常事务。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任秘书长。

三、深度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1.认真审议校内研究基地申报。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了校科协关于校党建研究中心和3D数字媒体信息技术研究中心2个校内研究基地的申报情况,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设意见,并就申报结果进行了表决。

2.认真开展校级青年英才和后备拔尖人才考核。听取人事处关于2014年度校级青年英才与后备拔尖人才的考核情况,查阅被考核人员汇报材料,就考核过程进行质询,对考核结果进行了表决。

3.完成2015年校级青年英才的遴选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标准,经过热烈讨论与客观评判,遴选出我校2015年青年英才,确保我校青年人才的整体质量。

4.开展拟任客座教授的评聘工作。听取人事处关于拟任客座教授的情况汇报,对聘任工作进行评议和表决。

5.积极做好2016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对高水平大学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客观论证,审议通过了申报材料,保证了我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6.修订职称评审政策。对人事处《关于修订职称评审政策的建议》进行激烈讨论,结合各院(部)实际,为职称评审政策的修订提供了科学建议和严格把关。

7.审议博士后人才引进工作。就院(部)关于引进博士后的提案进行审议,通过查阅引进材料,就引进后的学术贡献、研究领域和专业发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讨论与严密论证。表决通过了引进提案。

8.公平开展兼职教授任期考核。对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近三年任期情况进行了考评,综合聘期业绩和现时状态表决通过了院(部)的续聘意见。

9.认真审议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校级科学技术奖和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听取教务处关于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及评审情况汇报,听取科技处关于2015年校级科学技术奖和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审过程的汇报,逐项查阅申报材料,对评审情况进行质询,审议通过了13项教学成果奖、16项科学技术奖和14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0.积极参与学校“十三五”规划,合理建言,提供科学的咨询意见。校学术委员会多次召开交流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起草建言献策。使学校的“十三五”真正形成了人人关心学校发展、人人为规划献计、人人为发展建言的生动局面,使规划编制工作真正成为凝心聚力的广阔平台。

11.监督和指导各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四、学术委员会发展建议

目前,我校学术委员会与发展规划处合署办公,缺乏独立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办公设施和活动经费,学术委员会的功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结合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不断完善学术管理体制,提高学术委员会运行效率,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提升学校学术水平、推进现代大学治理结构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早日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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