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总务处膳食科对学生食堂所需的大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工业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1.2招标人名称:西安工业大学总务处膳食科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来源:餐饮公司按实际使用量承担资金,由总务处膳食科代收代付。
1.5供货地点:西安工业大学食堂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未央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4号(金花校区)
1.6供货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
1.7供货量:以学校食堂实际需求为准
1.8项目划分:本项目共分四项,详情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1 |
粳米 |
2 |
面粉 |
3 |
食用油(非转基因) |
4 |
食用盐 |
投标人需在全部项目范围内进行投标。
1.9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中食用油必须提供“非转基因”的贴标依据或所用原料为非转基因原料的检验检测报告。
1.10本次招标设针对投标人的实地考察环节,由招标人组织成立专家小组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2.投标人须知及说明:
2.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1.2.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所投标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书;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类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1.3.如是销售企业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2.1.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许可证;
(3)企业法人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
(5)拟投标项目国家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餐饮大厦3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见附件1、2)及2.1.4条款列明的相关资料,且必须携带1个U盘(空)。
3.2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单位统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是招标报名的必须程序,每个投标人均须购买一本以完成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01月09日(周三)8时4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总务处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9日(周三)9时00分
招 标 人:西安工业大学总务处膳食科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联系人:李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13319266869
电汇账户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银行账户:61001781300052502618
开户行:建行大明宫支行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