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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2 14:58   审核人:

西安工业大学拟对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有能力提供污泥处置服务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安工业大学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项目

二、招标人:西安工业大学总务处

地点: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工业大学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项目内容为污水处理站脱水后污泥的处置,按处置1立方米脱水后污泥费用报价(价格包含运费和处置费,也可分项报价)。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工商注册地不在西安市的申请人必须在西安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需提供西安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2.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如暂未具有上述证书的,应提供如下材料之一:A)有审批权的环保局批复意见和试运行批准文件;或B)陕西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的回执;如果是B)的报价人,须承诺在三个月内取得《陕西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2)申请人需具备运输污泥的许可证,运输方式为车运,运输车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注:污泥处置单位如不具备污泥运输资格,可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对污泥进行运输,但必须对运输单位做好监管,对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应负责。报名时,需提供分包协议及被分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书。

3.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鲜章。

4. 本次资格预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标。

6. 响应报价单需由应标单位自行密封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五、公告发布

1.公告发布有效时间: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6日。

2.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安工业大学官网》上发布。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勘查现场,确认参与合作的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2日-7月31日(9:30-16:30) 。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 16:30

投标人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当日送达,其它形式的送达无效,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西安工业大学总务处校园服务科办公室

七、其他说明事项

1.项目联系人:张老师,房老师,赵老师。联系方式:029—86173131

2.项目监督管理机构:西安工业大学监察处。

联系方式:029--86173161

西安工业大学总务处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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