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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6-04-26 11:48   审核人: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就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空调租赁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简介:为改善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统一招标专业空调租赁服务企业,在学生自愿基础上由学生付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的形式开展。

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共有各类宿舍3300余间,空调租赁将由学校公开招投标引进专业空调租赁服务企业,确定租赁价格和服务标准后,由空调租赁服务商与有意愿安装空调的学生签订甲、乙、丙三方协议,收取租赁费并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3.空调品牌:格力、美的、春兰、海尔。

4.空调基本技术要求:1.2匹(大1匹)壁挂式冷暖双制式节能型空调器(无电辅助加热),能效等级符合国家GB12021.3-2010所要求的2级及以上标准。

5.投标人所提供空调设备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其品牌在市场上有良好销售和使用业绩。

6.为确保宿舍用电安全,租赁服务商对空调的封存要设计智能控制系统。

7.交付时间:中标人须在与学校签订租赁服务总协议20日内,开展空调安装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学生需求量组织空调货源。中标人在与学生签订租赁协议后一周内,完成安装并交付学生使用。

8.其他:本项目最终租赁空调数量以学生自愿申请原则确定,学生自愿向中标人租赁空调设备,租赁时中标人与学生签订“空调租赁协议”,按照协议确定的时间,由中标人组织专业安装队伍按照校方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安装并保证学生正常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空调生产厂家或由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专业空调租赁服务企业。代理商或专业空调租赁服务企业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凡报名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有工商部门批准的“空调销售、安装、租赁、维修”等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空调生产厂商)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公司公章)。

5.投标人需具有从事高校相关服务经验,在陕西省内高校有成功实施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

6.在空调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必须组织具有空调工程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专业安装队伍,按照校方要求和国家相应标准进行规范安装。

7.投标人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的工作人员,且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特别是后期空调服务、维修、保障要做到快速及时、服务周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投标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 4月27日—4月29日 9:00-16:00。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后,领取项目标书。

3.交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9:30。

4.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10:00-12:00。

5.报名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总务处公寓管理科办公室(二号学生公寓旁)。

6.交标书及开标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三楼)。

四、联系及咨询:

联系人:王智 029-86173130 1399112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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