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党办校办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量: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党办校办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责梳理情况

党办校办的主要职责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办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能,做好服务领导、服务院处、服务师生,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工作。

党办校办支撑、服务人才培养的主要工作为:

1.提供决策服务保障。做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务虚会、工作布置会、班子碰头会等会议组织、纪要撰写、任务督办等工作,确保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人才培养相关精神、研究部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时高效、酝酿充分、决策科学、落实有力;做好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要点工作进展的组织撰写工作,对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体现;做好政策研究工作,为学校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赋予更多动能。

2.提供综合服务保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教育教学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日常工作推进平稳有序;做好师生用印及查档服务工作,规范、简化用印审批手续,构建OA办公系统、推进档案信息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路”,提供全年无间歇用印及查档服务;做好师生信访处理,设立校长信箱、信访电话,全天候接待师生到访,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

3.提供安全服务保障。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实施学校《全面推进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将法治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学校工作各方面。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提供的建议目录,经过梳理,目前党办、校办牵头制定、修订的目录为:

1.《西安工业大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2019〕151号)

2.《西安工业大学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和《西安工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党政〔2019〕152号)

3.《西安工业大学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办法(试行)》(党委〔2023〕147号)

4.《西安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111号)

5.《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校发〔2019〕159号)

6.《西安工业大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143号)

7.《西安工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20号)协同财务处发文

8.《西安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党办〔2011〕54 号)

9.《西安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西安工业大学档案立卷归档细则》(校办〔2012〕58号)

三、自评报告撰写情况

按照自评报告撰写分工安排,党办校办主要牵头负责报告第一部分中党的领导(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本科地位(坚持“以本为本”,强化本科教育中心地位)相关内容,目前已形成初稿,并报送至审核评估办公室。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1.配合做好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撰写。

2.按照审核评估整体安排,配合评估办做好相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综合保障工作。

3.对照审核评估要求,结合党办校办职责,持续做好支撑、服务人才培养相关工作。

五、工作意见建议

1.对审核评估相关整体工作安排和要求掌握不足,全员参与,主动作为还需进一步加强。

2.进一步明晰审核评估整体安排和推进任务,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按时推进、有效落实。

3.建议更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培训,让各部门充分理解审核评估的目的和要求,更好开展相关工作。